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高原本是科技大學的實習生,實習結束之後留任阿同公司擔任時薪工讀生。 但在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原本的老闆小李因為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導致他在阿同公司的股票被執行,從此之後阿同公司的負責人換成了小濬,小李也降職變成了「經理...
一、當事人曾借錢給朋友買車,但並沒有簽署借據,只有對話紀錄與匯款單,匯款單上也沒有我方當事人的姓名,甚至對方也否認這筆債務,而主張是當事人自願贈與。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決定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被告要求限期還款。被告並未理會,但也剛好落入我方的訴訟策略中。 三、高律師藉由存證信函與對話...
緣委任人小儀與相對人小銘原為夫妻,因時間經過雙方夫妻情感日漸淡薄,最終走向離婚一途,惟相對人於離婚協議書清楚載明,按月給付小儀新台幣63000元,不過相對人僅最初給付幾期後,即拒絕為相關金錢之給付,故委任人迫於無奈下,向法院對相對人聲發支命令,相對人收受支付命令後,一方面對該等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另一...
緣委任人吳小姐與被告張先生原為夫妻,其後因夫妻感情日久發生變質,故雙方決定兩願離婚,且於其離婚協議書上,被告亦承諾每月給付原告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3,000元整。惟被告張先生僅一開始給付幾期費用後,即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予原告吳小姐,故吳小姐決定先向法院聲發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張先生給付積欠之金額共新台幣四...
1.強制執行(金錢債權部分),簡單來說,是請法院幫忙把錢拿回來的非訟程序。 2.要先有執行名義(確定勝訴判決、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證過的契約...等),才取得聲請強制執行的資格,且應注意執行的時效。 3.第一件事,是持執行名義去國稅局調對方的所得和財產歸戶(費用:500元),必須先確定...
做律師那麼多年 碰過的對手已經多到不想數了 案件上互有攻防稀鬆平常 但就我來看,攻防還是有所謂的等級之分,大概有以下五等 (一)完全不知道在寫甚麼,且講得和本案無關的,為[下下等],此類攻防基本不用理會。 (二)寫得和本案有關,但沒有附上證據,為[下等],此類攻防基本上...
前陣子新聞報導某代送服務業者拖欠合作商家款項的新聞,當店家商品已經出貨,卻沒收到錢,如果想走法律途徑,可以怎麼做? 一、 民事救濟途徑 一般來說,遇到債務人拖欠款項,最簡便及快速的方式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如果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天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拿法院核發...
面對欠錢不還,很多人想到的問題是,我的債權才幾千、幾萬,如果要上法院、請律師根本不划算,但是不採取法律途徑,對方又一副人肉鹹鹹的態度,該怎麼辦? 今天要介紹一個合法快速討債的方法,也就是大家一定聽過但可能又不太熟悉的「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什麼?有什麼優點? 🅰️:支付...
本票裁定,可不用打官司直接取得執行名義 如認本票之債權不存在,實務上須另案訴請法院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此類官司之主張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主張該本票是強暴脅迫而簽立 但發票人(原告)須就強暴脅迫部分盡舉證責任部分 實務上基本是沒有爭議的 第二種主張為該本票並無強暴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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