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與原告租賃房屋,惟租屋後未依約繳納房租,原告寄發存證信函以被告欠繳房租扣除押金已逾兩個月租金為由,依土地法100條第3款及民法第440條第1、2項之規定解除租約,並起訴請求遷讓房屋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租約於原告依法行使解除權,被告即...
一、當事人是一名房東,租約到期後,租客仍然賴在房東的房屋不走,甚至拖欠好幾個月的租金。房東多次寄發存證信函房客仍置之不理。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主張租客除了應搬離、支付積欠的租金外,無權占用房屋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也要一併賠償。經法院判決我方勝訴後,對方便於收到判決書後隔...
一、當事人曾借錢給朋友買車,但並沒有簽署借據,只有對話紀錄與匯款單,匯款單上也沒有我方當事人的姓名,甚至對方也否認這筆債務,而主張是當事人自願贈與。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決定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被告要求限期還款。被告並未理會,但也剛好落入我方的訴訟策略中。 三、高律師藉由存證信函與對話...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壹、不動產買賣實務上關於產權調查的重要性 一、有買賣不動產經驗者,必定不想買到有瑕疵之不動產,不論是物的瑕疵(例如漏水、壁癌、白蟻等)或權利瑕疵(如二胎抵押權、租賃等)。而不動產仲介於接受委託時,即會初步與賣方就委託標的物之產權狀況做一調查,通常會做成「產權調查表」,記載不動產上的權屬資料、包...
在面對雇主 拒發資遣費 的情況下,勞工應該了解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以下幾個步驟能幫助你有效應對: 一、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如果公司拒絕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或「資遣費」,勞工可以向地方政府 ( 例如: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 、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 )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公權力...
刑事案件偵查中應答策略 楊俊鑫律師聯絡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 line ID:lawyer660129(點我詢問) (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處理、收到警局通知書如何處理) 一、事前的準備比臨場應變重要: (一) 臨場應變可遇不可求。朱元璋...
一、前言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經常遇到當事人因為信任,僅透過口頭約定借錢給親人、朋友、甚至網友,卻沒有簽借據。即使事後去跟對方催討,仍經常被對方用各種理由一拖再拖而不知如何是好。 因此,除了事前把借據寫好(可參考:借別人錢,借據要寫好)之外,今天來教教大家,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借據,該怎麼...
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釐清,交往期間的贈禮、金錢往來,究竟是贈與、借貸,還是好意施惠? 一、什麼是贈與? 依照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為接受之契約」。由此可知,原則上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其中一方將財產贈送他方而不要求代價,無論是口...
買到瑕疵屋對於買房者,不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更可能帶來無盡的麻煩與心理壓力。買家可能不得不面對房屋潛在的安全隱患,承擔昂貴的修復費用,甚至可能面臨無法居住的情況。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律要如何保障買賣雙方呢? 今天就和 睿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來探討買房過程中遭遇瑕疵屋困擾! 無論是買房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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