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租約、#不定期租賃、#屆滿、#拒絕搬走、#存證信函。 (三)租約有公證,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租約沒公證,仍需先打遷讓房屋官司,可見租約如有經公證,於對方租約到期拒絕搬遷時,可省去跑法院打官司的時間。 二、📜案例事實...
之前法律諮詢時,有位老先生來求教,說妹妹搬去他家住,現在想請其離開有何方法。 首先,要確認妹妹進入他家住牽涉何法律關係;原則上,妹妹住進老先生的家,老先生未反對,就不會有侵入住宅罪的問題(刑法第306條),接下來要定性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既然老先生同意妹妹住,而這個住可以理解為老先生...
一、當事人是一名房東,租約到期後,租客仍然賴在房東的房屋不走,甚至拖欠好幾個月的租金。房東多次寄發存證信函房客仍置之不理。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主張租客除了應搬離、支付積欠的租金外,無權占用房屋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也要一併賠償。經法院判決我方勝訴後,對方便於收到判決書後隔天就...
一、案由 被告與原告租賃房屋,惟租屋後未依約繳納房租,原告寄發存證信函以被告欠繳房租扣除押金已逾兩個月租金為由,依土地法100條第3款及民法第440條第1、2項之規定解除租約,並起訴請求遷讓房屋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租約於原告依法行使解除權,被告即...
接續之前所談兄同意其妹住於其屋,但未約定期限,則性質上屬於不定期之使用借貸,兄可依民法第470條規定,以存證信函終止雙方之使用借貸,並命其妹限期搬離其屋。 若妹不同意搬離,兄該如何因應?此時兄可以已終止雙方使用借貸為由,向法院起訴無權占有,同時請求搬離該屋;若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兄可否...
優先購買權是有錢人的煩惱 怎麼說呢 因所謂的優先購買權,通常是指共有人出賣其不動產持分(應有部分)給第三人時,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俾使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之意 也就是說,必須先有不動產,才可能碰到優先購買權 然在現今台灣房價狂噴的年代,...
如果今天已經明確知道被繼承人(過世者)的債務遠大於遺產,可以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嗎? 一、拋棄繼承是什麼? 拋棄繼承指的是:繼承人針對被繼承人所遺留下的遺產或債務,全部拋棄。而不是選擇只繼承遺產,而不繼承債務。 二、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一)依照民法第1174條規定,拋棄繼承必須...
楊俊鑫律師(第12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經歷)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line ID:lawyer660129(點我詢問) 刑事妨害性自主罪涉訟案件處理方式 一、被告供述部分:不論在警局或是地檢署或是法院,被告之供述均得作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是以...
刑事案件偵查中應答策略 楊俊鑫律師聯絡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 line ID:lawyer660129(點我詢問) (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處理、收到警局通知書如何處理) 一、事前的準備比臨場應變重要: (一) 臨場應變可遇不可求。朱元璋...
受ETtoday新聞雲邀請提供法律上的初步見解 Quote:「律師陳禾原表示,實務上雖然有雇主會跟員工簽署合作契約書這類名稱的文件,試圖規避勞基法相關規定的責任,但雙方是否存有勞動關係,還是看必須實際工作內容是否受到雇主指揮監督而定,例如以員工可否私自接案、決定接案價格或雇主有無懲處權限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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