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梁雨安 律師

103臺檢證字第11157號
  • 性別:
  • 年齡: 37歲
  • 語言: 中文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簡介]

[多年辦案經驗、親力親為、誠信至上]

🏆️梁雨安律師🏆️[桃園律師]

🔔梁律師102年律師高考名次為全國第55名
[高考律師全國排名前1%]

🔔梁律師執業9年多,開庭數破千,辦案經驗豐富
[所有案件均係梁律師親力親為,以確保辦案品質]

🔔梁律師勝訴案例精選目前更新到第139案
👉勝訴案例連結: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5#List
[扎實戰積,真實力,不空心💪]

🏆️113年1月份刑案5連勝🏆️

(一)案例131-桃園地檢-恐嚇-不起訴

(二)案例132-桃園地檢-偽造文書、背信-不起訴

(三)案例133-桃園地檢-人頭帳戶-不起訴

(四)案例134-桃園地院-拍攝少年猥褻行為照片-無罪

(五)案例135-桃園地檢-人頭帳戶-不起訴

💎人頭帳戶案大量勝訴案例精選(人頭帳戶案第10勝)
https://rueici.com/fraudcase

💎車禍案勝訴案例精選
https://rueici.com/car-accident

💎毒品案勝訴案例精選
https://rueici.com/poisoncase

💎妨害性自主案勝訴案例精選
https://rueici.com/sexual-offensess

🎯如要和梁律師進行免費線上法律諮詢🎯

👉先幫粉絲團按個讚👍️
https://www.facebook.com/PuddingLawyer

👉再去粉絲團私訊或加梁律師的LINE詢問 
https://rueici.com/consult

🔍梁律師簡介
https://rueici.com/consult

🔍委任費收費標準
(電話諮詢、碰面諮詢(桃園)會收3千元諮詢費)(諮詢費可抵委任費)
(桃園地區審級委任費6萬元起)
https://rueici.com/charge

------------------------------------------------------------------------

[委任相關說明]

一、執業9年多,開庭數破千,辦案經驗豐富,勝訴案例破百。

二、同時兼具傳統民事律師、重大刑案律師、家事專科律師、智財律師(專利商標)、法務律師(契約審約量:300多份契約)之相關實務經驗。

三、辦案從接案諮詢、訴狀撰擬、開庭辯論均係親力親為,諮詢的律師就是後來辦案的律師,律師委任後,保證找的到人。案件也不會因為接案收到款項後,就丟給其他菜鳥律師處理,以確保辦案品質。

四、日常上班時間都可以找的到,不會收了委任費就人間蒸發。

五、因說服檢察官、法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呈現對我方有利的判決在狀紙上,且只有判決文字,才是狀紙最好的參考文字,故於撰擬狀紙時,均會進行大量判決之搜尋,如有找到有利之判決,除將有利之判決援引其字號及要旨,並會將相關判決文字融入訴狀之陳述,進而精緻化訴狀品質及強化我方論點之說服力。

六、一份好的狀紙就是要淺顯易懂,故狀紙內容編排及證據排列上力求簡明扼要。

七、訴狀會與當事人確認內容,並講解狀紙之內容,以利當事人掌握訴狀之陳述。

八、開庭後會向當事人報告開庭狀況,並將再依實際需求,進行相關訴訟主張之補充。

------------------------------------------------------------------------

[委任費說明]

審級委任費:6萬元起(依案情、地區調整,實際仍以律師報價為主)

一、各縣市報價基準,可參官網https://rueici.com/charge

二、審級委任說明

(一)刑事審級委任[偵查]-提告後,到檢察官作出處分為止期間之警詢、地檢署開庭、撰狀及諮詢。

(二)刑事審級委任[一審]-檢察官起訴後,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三)民事審級委任[一審]-案件起訴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調解、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

[承辦案件類型]

本律師有刑事、民事、家事、智財、法務之多元經歷,承辦案件約略如下:

一、刑事案件

處理的主要是重大金融犯罪及槍砲、毒品、加重詐欺、人頭帳戶等罪,然後因為是重罪,通常卷宗數也是相當的可觀(200多宗up)。

(一)	(加重)詐欺、侵占、竊盜、毀損、贓物、(加重)強盜。
(二)	傷害、殺人、過失傷害(重傷/致死)。
(三)	銀行法、恐嚇、恐嚇取財、重利、廢棄物清理法。
(四)	妨害名譽、妨害性自主。
(五)	貪污、圖利、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劵、背信、證劵交易法。
(六)	槍砲彈刀、公共危險、毒品、藥事法。
(七)	誣告、偽證、選罷法、妨害投票。
(八)	商業會計法、政府採購法(借牌)、人頭帳戶。

二、民事案件

主要處理大量民事案件,海量開庭扎實累積實戰經驗。

(一)	勞資糾紛-給付薪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職業災害補償。
(二)	給付承攬報酬、票款、工程款、仲介報酬。
(三)	返還借款、徵收款、代墊款、不動產。
(四)	給付租金、保險金、股利。
(五)	損害賠償-漏水、凶宅、海砂屋、鄰損、車禍。
(六)	確認優先承購權存在、未通知優先承購之損害賠償。
(七)	借名登記、合夥清算、撤銷信託、返還信託物。
(八)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九)	375減租、國家賠償、確認通行權、排除侵害。
(十)	遷讓房屋、確認界址(重測)、當選無效、違反個資法。

三、家事案件

家事案件具有強烈的屬人性,和當事人妥善溝通的能力尤其重要,案件以離婚、遺產案件為主。

(一)	分割遺產/共有物、遺產酌給、拋棄繼承、特留分扣減。
(二)	離婚、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三)	侵害配偶權、請求扶養費(成年)。
(四)	通常(暫時)保護令、監護(輔助)宣告。
(五)	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四、智財案件

智慧財產權案件和訴訟案件相差甚遠,主要處理的是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相關智權領域案件。

(一)	專利舉發訴訟、專利侵權訴訟、商標、專利侵權警告函。
(二)	商標評定、異議、申復、廢止。
(三)	侵害著作權、侵害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

五、法務

法務主要是在於審約和企業管理,故實際接觸並審閱約300多份中英文契約。

(一)	NDA(保密契約)、MOU(合作意向書)。
(二)	商標、專利、著作權授權契約書。
(三)	供貨合約書、特別股認購合約書、股份讓與契約書。
(四)	加盟合約書、人事聘雇合約書、合夥契約書。
(五)	消費借貸契約書(借據)、經銷契約書、租賃契約書。
(六)	技術服務契約書、學界分包契約。

資格背景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學士
東海大學法律系研究所
司法特考書記官及格
101、102年律師高考及格
排名百名內律師(102年律師高考全國第55名)
新北地方檢察署執行科、紀錄科書記官
哈佛國際法律事務所民事律師
五洲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專利部、商標部智財律師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法務組法務律師
駿騰法律事務所家事律師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刑事律師
銳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中壢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蘆竹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新住民文化會館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區同安里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地方檢察署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地方法院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品觀點專欄律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1
  • 回覆次數 459
  • 總諮詢案件 456
其他專長領域
勞動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毒品案件 行政訴訟 消費糾紛 債務糾紛 智慧財產 婚姻.監護.家事 不動產.土地 保險 車禍事故

註冊於 2020-09-15
個人主頁被 48,678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143 車禍事故 2 遺產.繼承.贈與 1 債務糾紛 10 不動產.土地 9 刑事犯罪 120 其他 1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審級委任 90000-150000 60000-120000
[官司眉角多,官司要打得好,要找有經驗的律師來打]

[同樣的預算,您值得更好的選擇]

審級委任費6萬元起(實際以律師報價為主)

本律師執業9年多,開庭數破千,辦案經驗豐富,勝訴案例破百。

案件均係親力親為,諮詢的律師就是後來辦案的律師。

律師委任後,保證找的到人。案件也不會因為接案收到款項後,就丟給其他菜鳥律師處理,以確保辦案品質。

刑事審級委任[偵查]-提告後,到檢察官作出處分為止期間之警詢、地檢署開庭、撰狀及諮詢。
刑事審級委任[一審]-檢察官起訴後,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民事審級委任[一審]-案件起訴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調解、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電話諮詢或到所(桃園市桃園區)諮詢,可先加梁律師LINE(https://line.me/ti/p/gXuiownIm4)提前預約開會的時間。
  • 9 回覆
    926 觀看
    vtv官網是否騙人

    看起來是詐騙,毋庸特別理會
    2021/07/26 15:09
  • 5 回覆
    1279 觀看
    限時動態公開對方照片和名稱

    可能有刑事妨害名譽的問題,及個資法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2021/07/26 15:08
  • 3 回覆
    772 觀看
    被告偷拍警察登門要搜查
    感謝律師回答

    沒搜索票沒法入內搜索。
    2021/07/26 15:05
  • 6 回覆
    1444 觀看
    持分農地遭填水泥蓋房,是否侵佔?如何爭取利益?

    1.持分部分有 2.可請求排出侵害,將土地返還予全體共有人 3.可
    2021/07/26 15:03
  • 3 回覆
    1228 觀看
    造謠抹黑,影響在公司的專業形象
    感謝律師回答

    誹謗的證據上,有書面證據(例如:截圖)會比較清楚明確。 證人雖也可做為證據的一種,但證明的程度會相對低一些。 如果是以證人做為唯一的舉證,則越多人願意出來作證,舉證會相對比較充足些。
    2021/07/26 15:01
  • 8 回覆
    581 觀看
    調降年度薪資,已被強迫簽合約,還能提出勞資協調嗎

    1.資遣費請求的前提為非自願離職。 2.勞資糾紛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021/07/26 14:57
  • 5 回覆
    1006 觀看
    因人員離職造成職務缺人,表面委婉實則強迫轉調與原工作內工作
    感謝律師回答

    1.勞資糾紛可向勞工局申訴。 2.造謠部分如可掌握是何人為之,且有相關事證,有提告誹謗的空間。
    2021/07/26 14:56
  • 4 回覆
    3612 觀看
    筆錄是否可以補充說明

    筆錄部分記載如有不足,可就此部分請求做成補充筆錄。 有律師陪同在場的情況下,警員就該補充筆錄之作成,會相對較為配合。
    2021/07/26 14:53
  • 4 回覆
    3136 觀看
    愛妮雅消費退款問題

    未開封部分有7日鑑賞期 開封部分之退費部分 可參考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第1、2項(110.7.1生效) 企業經營者以購買商品而贈送瘦身美容服務為內容與消費者簽訂契約者,應載明所贈服務之時間、次數、費用及該服務可使用之期間。所贈瘦身美容服務之總費用共計新臺幣_____元,其細目如附件_____。 前項所贈服務費用未載明或低於總費用百分之五十者,視為該服務費用占總費用百分之五十
    2021/07/26 14:52
  • 3 回覆
    1422 觀看
    娛樂城提告

    看起來是碰到詐騙。 此類案件對方原則不太會提告。 此案案件的網站通常架設於國外,故提告詐騙,通常能抓到的只有人頭帳戶的部分。
    2021/07/26 14:45
  • 2 回覆
    1349 觀看
    請問家事法庭,能請求調閱對方的就醫紀錄嗎?

    1.調查證據要有相關的待證事實,如待證事實無法說服法官,則法官不會調該資料。 2.可將相關影片燒錄成光碟,並於狀紙內載明該影片的那個時間點要證明何事。
    2021/07/26 14:42
  • 4 回覆
    1596 觀看
    我要準備離職,公司似乎想要我賠償不見的商品

    公司應就盤點有欠缺是可歸責於員工的事實負舉證責任,但看起來盤點經過了很多手且有段時間了,故此部分的舉證難度很高。
    2021/07/26 14:40
  • 8 回覆
    1269 觀看
    有關遺產繼承與分割的疑問

    1. 遺產分割起訴後,持法院公文去調對方最新戶籍謄本。 2. 向法院訴請遺產分割。 3. 1年多內。是。是。
    2021/07/26 14:37
  • 7 回覆
    776 觀看
    在遊戲裡不間斷的被辱罵

    案發後六個月內可提告。 公然主要是看對方是否於公開頻道為之。 遊戲id和現實名字不同時,部分實務見解會認為不構成侮辱。
    2021/07/26 14:33
  • 3 回覆
    1380 觀看
    網絡賣家有明文規定下單規則,但收到實體不滿意能否退貨

    網路交易原則上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 檢附法條供您參考 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 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 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2021/03/12 14:33
  • 3 回覆
    1520 觀看
    被老闆罵破麻

    1.原則上要告訴人、被告+其他三位路人,才符合公然的要件 2.刑事上公然侮辱部分,公然的要件,除上述之在場要五個人之外,如該場所為公開場所,隨時有人可自由進出,視案情亦可能該當公然的要件。
    2021/03/12 14:28
  • 2 回覆
    873 觀看
    公司片面減薪變相強迫員工離職

    建議可先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021/03/12 14:22
  • 3 回覆
    1211 觀看
    美甲消費

    驗傷單建議離案發越近越好。 過失傷害案件除驗傷單外,事發後照片和對方對話的紀錄,亦可作為該案的證據。
    2021/03/12 14:21
  • 3 回覆
    939 觀看
    妨礙秘密

    對話內容雖可做為證據,但是否構成妨礙秘密,實務上審酌考量的點很多,故是否構成妨礙秘密,仍應視具體個案而定。 視對話內容之用詞遣字及前後文,可能另有恐嚇的問題。
    2021/03/12 14:17
  • 2 回覆
    748 觀看
    解約,契約內容

    因收托之日的日期不明確,故無法確定是適用那一款規定
    2021/03/12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