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雨安 律師
103臺檢證字第11157號- 性別: 男
- 年齡: 38歲
- 語言: 中文
- 執業年資: 10年以上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簡介] [多年辦案經驗、親力親為、誠信至上] 🏆️梁雨安律師🏆️[桃園律師] 🔔梁律師102年律師高考名次為全國第55名 [高考律師全國排名前1%] 🔔梁律師執業10年多,開庭數破千,辦案經驗豐富 [所有案件均係梁律師親力親為,以確保辦案品質] 🔔梁律師勝訴案例精選目前更新到第161案 👉勝訴案例連結: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5#List https://rueici.com/case-base/ [扎實戰積,真實力,不空心💪] 🎯如要和梁律師進行免費線上法律諮詢🎯 👉先幫粉絲團按個讚👍️ https://www.facebook.com/PuddingLawyer 👉再去粉絲團私訊或加梁律師的LINE詢問 https://rueici.com 💎人頭帳戶案大量勝訴案例精選(人頭帳戶案第14勝) https://puddinglawyer.pixnet.net/blog/post/154082467 💎車禍案勝訴案例精選 https://puddinglawyer.pixnet.net/blog/post/154082902 💎妨害性自主案勝訴案例精選 https://puddinglawyer.pixnet.net/blog/post/155323216 💎毒品案大量勝訴案例精選 https://puddinglawyer.pixnet.net/blog/post/155323567 🔍梁律師粉絲團(1.7萬人按讚+1.9萬人追蹤、高評價) https://www.facebook.com/PuddingLawyer 🔍梁律師google評論(高評價)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9%8A%B3%E9%BD%8A%E6%B3%95%E5%BE%8B%E4%BA%8B%E5%8B%99%E6%89%80&oq=&aqs=chrome.1.35i39i362l8.4060461j0j15&sourceid=chrome&ie=UTF-8#mpd=~2122207152359897363/customers/reviews 👉梁律師簡介 https://puddinglawyer.pixnet.net/blog/post/154065739 🔍梁律師YT影片 https://rueici.com/youtube/ 🔍梁律師委任費收費標準 (電話諮詢、碰面諮詢會收3千元諮詢費) (諮詢費可抵委任費) (審級委任費6萬元起) https://rueici.com/contact/ ------------------------------------------------------------------------ [委任相關說明] 一、本律師執業10年多,開庭數破千,辦案經驗豐富,勝訴案例破百。 二、同時兼具傳統民事律師、重大刑案律師、家事專科律師、智財律師(專利商標)、法務律師(契約審約量:300多份契約)之相關實務經驗。 三、辦案從接案諮詢、訴狀撰擬、開庭辯論均係親力親為,諮詢的律師就是後來辦案的律師,律師委任後,保證找的到人。案件也不會因為接案收到款項後,就丟給其他菜鳥律師處理,以確保辦案品質。 四、日常上班時間都可以找的到,不會收了委任費就人間蒸發。 五、因說服檢察官、法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呈現對我方有利的判決在狀紙上,且只有判決文字,才是狀紙最好的參考文字,故於撰擬狀紙時,均會進行大量判決之搜尋,如有找到有利之判決,除將有利之判決援引其字號及要旨,並會將相關判決文字融入訴狀之陳述,進而精緻化訴狀品質及強化我方論點之說服力。 六、一份好的狀紙就是要淺顯易懂,故狀紙內容編排及證據排列上力求簡明扼要。 七、訴狀會與當事人確認內容,並講解狀紙之內容,以利當事人掌握訴狀之陳述。 八、開庭後會向當事人報告開庭狀況,並將再依實際需求,進行相關訴訟主張之補充。 ------------------------------------------------------------------------ [委任費說明] 審級委任費:6萬元起(依案情、地區調整,實際仍以律師報價為主) (一)刑事審級委任[偵查]-提告後,到檢察官作出處分為止期間之警詢、地檢署開庭、撰狀及諮詢。 (二)刑事審級委任[一審]-檢察官起訴後,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三)民事審級委任[一審]-案件起訴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調解、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 [承辦案件類型] 本律師有刑事、民事、家事、智財、法務之多元經歷,承辦案件約略如下: 一、刑事案件 處理的主要是重大金融犯罪及槍砲、毒品、加重詐欺、人頭帳戶等罪,然後因為是重罪,通常卷宗數也是相當的可觀(200多宗up)。 (一) (加重)詐欺、侵占、竊盜、毀損、贓物、(加重)強盜。 (二) 傷害、殺人、過失傷害(重傷/致死)。 (三) 銀行法、恐嚇、恐嚇取財、重利、廢棄物清理法。 (四) 妨害名譽、妨害性自主。 (五) 貪污、圖利、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劵、背信、證劵交易法。 (六) 槍砲彈刀、公共危險、毒品、藥事法。 (七) 誣告、偽證、選罷法、妨害投票。 (八) 商業會計法、政府採購法(借牌)、人頭帳戶。 二、民事案件 主要處理大量民事案件,海量開庭扎實累積實戰經驗。 (一) 勞資糾紛-給付薪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職業災害補償。 (二) 給付承攬報酬、票款、工程款、仲介報酬。 (三) 返還借款、徵收款、代墊款、不動產。 (四) 給付租金、保險金、股利。 (五) 損害賠償-漏水、凶宅、海砂屋、鄰損、車禍。 (六) 確認優先承購權存在、未通知優先承購之損害賠償。 (七) 借名登記、合夥清算、撤銷信託、返還信託物。 (八)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九) 375減租、國家賠償、確認通行權、排除侵害。 (十) 遷讓房屋、確認界址(重測)、當選無效、違反個資法。 三、家事案件 家事案件具有強烈的屬人性,和當事人妥善溝通的能力尤其重要,案件以離婚、遺產案件為主。 (一) 分割遺產/共有物、遺產酌給、拋棄繼承、特留分扣減。 (二) 離婚、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三) 侵害配偶權、請求扶養費(成年)。 (四) 通常(暫時)保護令、監護(輔助)宣告。 (五) 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四、智財案件 智慧財產權案件和訴訟案件相差甚遠,主要處理的是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相關智權領域案件。 (一) 專利舉發訴訟、專利侵權訴訟、商標、專利侵權警告函。 (二) 商標評定、異議、申復、廢止。 (三) 侵害著作權、侵害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 五、法務 法務主要是在於審約和企業管理,故實際接觸並審閱約300多份中英文契約。 (一) NDA(保密契約)、MOU(合作意向書)。 (二) 商標、專利、著作權授權契約書。 (三) 供貨合約書、特別股認購合約書、股份讓與契約書。 (四) 加盟合約書、人事聘雇合約書、合夥契約書。 (五) 消費借貸契約書(借據)、經銷契約書、租賃契約書。 (六) 技術服務契約書、學界分包契約。
資格背景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學士 東海大學法律系研究所 司法特考書記官及格 101、102年律師高考及格 排名百名內律師(102年律師高考全國第55名) 新北地方檢察署執行科、紀錄科書記官 哈佛國際法律事務所民事律師 五洲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專利部、商標部智財律師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法務組法務律師 駿騰法律事務所家事律師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刑事律師 銳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中壢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蘆竹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新住民文化會館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區同安里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地方檢察署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桃園地方法院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品觀點專欄律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1
- 回覆次數 459
- 總諮詢案件 456
其他專長領域
智慧財產 消費糾紛 保險 婚姻.監護.家事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勞動問題 毒品案件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行政訴訟
註冊於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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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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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車禍事故
2
遺產.繼承.贈與
1
債務糾紛
10
不動產.土地
9
刑事犯罪
143
其他
1
其他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審級委任
90000-150000
60000-120000
[官司眉角多,官司要打得好,要找有經驗的律師來打] [同樣的預算,您值得更好的選擇] 審級委任費6萬元起(實際以律師報價為主) 本律師執業10年多,開庭數破千,辦案經驗豐富,勝訴案例破百。 案件均係親力親為,諮詢的律師就是後來辦案的律師。 律師委任後,保證找的到人。案件也不會因為接案收到款項後,就丟給其他菜鳥律師處理,以確保辦案品質。 刑事審級委任[偵查]-提告後,到檢察官作出處分為止期間之警詢、地檢署開庭、撰狀及諮詢。 刑事審級委任[一審]-檢察官起訴後,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民事審級委任[一審]-案件起訴到法院判決為止期間之開庭、調解、撰狀、辯論、閱卷及諮詢。 電話諮詢或到所(桃園市桃園區)諮詢,可先加梁律師LINE(https://line.me/ti/p/gXuiownIm4)提前預約開會的時間。
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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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568 觀看造謠抹黑,影響在公司的專業形象感謝律師回答
誹謗的證據上,有書面證據(例如:截圖)會比較清楚明確。 證人雖也可做為證據的一種,但證明的程度會相對低一些。 如果是以證人做為唯一的舉證,則越多人願意出來作證,舉證會相對比較充足些。2021/07/26 15:01 -
5 回覆1237 觀看2021/07/2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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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3435 觀看愛妮雅消費退款問題
未開封部分有7日鑑賞期 開封部分之退費部分 可參考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第1、2項(110.7.1生效) 企業經營者以購買商品而贈送瘦身美容服務為內容與消費者簽訂契約者,應載明所贈服務之時間、次數、費用及該服務可使用之期間。所贈瘦身美容服務之總費用共計新臺幣_____元,其細目如附件_____。 前項所贈服務費用未載明或低於總費用百分之五十者,視為該服務費用占總費用百分之五十2021/07/26 14:52 -
2 回覆1781 觀看2021/07/2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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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828 觀看2021/07/2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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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回覆1013 觀看2021/07/2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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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608 觀看網絡賣家有明文規定下單規則,但收到實體不滿意能否退貨
網路交易原則上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 檢附法條供您參考 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 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 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2021/03/12 14:33 -
3 回覆1752 觀看被老闆罵破麻
1.原則上要告訴人、被告+其他三位路人,才符合公然的要件 2.刑事上公然侮辱部分,公然的要件,除上述之在場要五個人之外,如該場所為公開場所,隨時有人可自由進出,視案情亦可能該當公然的要件。2021/03/12 14:28 -
3 回覆1013 觀看2021/03/12 14:17